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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总承包施工企业。
注:1、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或以上证书;
2、企业拟派项目经理要求:1须无在建工程;2同一项目经理只可参加兴宁市技工学校两个同期招标工程(宿舍、食堂礼堂)的其中一个工程投标;
3、开标、定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带齐相关证件(详招标文件)参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营体投标,参加投标的企业资格预审合格后须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5、凡具备上述资质及条件,且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仍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的施工企业(外地企业须在兴宁市建设局登记备案),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